内蒙古博物院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6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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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博物院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5日

 

项目概况

消防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G-F-240310

项目名称:消防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38,787.3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内蒙古博物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旧址)):

合同包预算金额:458,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旧址消防维保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58,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人员入场服务起12月

 
 
 
 
 
 
 
 
 
 
 
 
 

合同包2(内蒙古博物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新址)):

合同包预算金额:980,187.3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新址消防维保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80,187.3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人员入场服务起12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内蒙古博物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旧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合同包2(内蒙古博物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新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博物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27号内蒙古博物院

联系方式:15024942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0471-5617263、质疑联系人:阮佳、联系电话:0471-5332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亦雯

电话:0471-5617263、质疑联系人:阮佳、联系电话:0471-5332613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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