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牡丹江市盛源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在为晟康牡丹江市疗养院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时,存在未建立和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的违法事实,该不当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牡丹江市一级消防救援大队对牡丹江市盛源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处罚决定。此次行政处罚决定将自2024年6月28日起生效,至2024年9月28日截止。
牡丹江市盛源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构成了未建立和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的违规行为。对此,牡丹江市爱民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了处罚。